上海和深圳交易所对基础设施基金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,基础设施基金上市首日涨跌幅限制比例为30%,非上市首日涨跌幅限制比例为10%,交易所另有规定的除外。 基础设施基金可以采用竞价、大宗和询价等交易所认可的交易方式进行交易。 基础设施基金采用竞价交易的,其有效竞价范围与涨跌幅限制范围一致,在价格涨跌幅限制以内的申报为有效申报,超过涨跌幅限制的申报为无效申报。基础设施基金采用协议大宗或询价交易的,成交价格在该证券当日涨跌幅限制价格范围内确定。 基础设施基金采用竞价交易的,申报时间为每个交易日9:15至9:25、9:30至11:30、13:00至15:00。基础设施基金采用询价交易的,申报时间为每个交易日9:15至11:30、13:00至15:30。 基础设施基金采用询价交易的,在接受申报的时间内实时确认成交。 基础设施基金采用竞价交易的,申报数量应当为100份或其整数倍,卖出基金时余额不足100份部分,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;上海市场允许的最大申报数量不超过1亿份,深圳市场是不超过10亿份。如交易所另有规定,以交易所最新规定为准。 基础设施基金采用大宗或询价交易的,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为1000份或者其整数倍。 基础设施基金采取封闭式运作,不开放申购与赎回,在证券交易所上市,场外份额持有人可将基金份额转托管至场内卖出,或通过深交所基金通平台转让基金份额。 投资者可以在交易时间内,通过交易系统或沪深两地交易所网站查询基础设施基金的证券代码、证券简称、买卖方向、数量、价格等信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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