创业板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进行转股,是否需要满足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?

答:根据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(2020年修订)》,投资者参与创业板交易应当符合该办法相关规定。个人投资者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:

(一)申请权限开通前20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(不包括该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);

(二)参与证券交易24个月以上。

参与创业板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、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的投资者,参照适用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。

申请加入可在线提交联系方式与作品链接,我们会在第一时间与你联系